Previous Page 86 / 167  Next Page 
  by st on 2012-05-06 19:05:36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被倒,但是飲料在還是滿的情況下被倒掉的。

會覺得館方浪費是因為他們一點都沒有斟酌情況。

你不了解事情可以不要說話嗎謝謝。再說再我看來你也不是館方,要指正的話也是館方有資格。而且要全盤說出也是我跟館方說我想不關你的事。畢竟你又不是當事人


我會很生氣是因為這樣真的太浪費了。

這樣下來也提出很多辦法了,再我看來館方都在否決,但希望還是參考看看。
 
  by X on 2012-05-05 23:44:41
我只是很看不慣要求別人改進卻用一付頤氣指使、劈頭就罵的態度,至少就字面上看來,而且還是在理虧的情況下。

不能攜帶飲料入館已經是行之有年的規定了,照這樣看來我想你也不是第一次被收走,那麼既然知道可能會被收走為什麼還要再放外面?還一直要人賠償你。

換個角度想想,為什麼你不站在館方的立場思考看看呢?每天外面都會擺放一堆食物,又不能不處理,有礙觀瞻;若是要等物主來,又不知道要等多久,甚至有可能到閉館了有些物主忘記帶走就留在那裡當垃圾(又是館方清!)。

試問,每天都要在那邊清十幾杯的飲料,要撕膜、倒飲料、清洗杯子、分類,你煩不煩?每次走出圖書館大門都是好幾杯在那裡,我怎麼知道誰是誰的又放了多久?那麼我是不是只好一視同仁時間到我就清理掉?

館方也沒有一直否定你的提議阿。停權的建議很明顯不可行;設立一個區域擺放飲料似乎有點本末倒置,而且在整個室內空間擺放怎麼看擺哪裡都不大對。

你說全盤過程,你也沒有打出來阿。我想不僅是我或其他路過的同學,說不定館方也無從了解為什麼你會如此憤怒。而且在我看來,這些留言就是一堆情緒性字眼。而你也不是先套了一個「學生的錢不是錢」、「浪費」的立場給館方嗎?

建議及申訴,並不是來到人家面前劈頭就罵,就算心理不悅我想你也應該用客觀的角度、平靜的口吻去陳述當時的過程並提出具可行性的建議。至少我這幾年來跟師長反應問題時,都能以這樣的方式得到一些滿意的答覆。
 
  by st on 2012-05-05 11:48:52
請問一下你了解別人狀況嗎?
可不可以不要莫名出聲以自己立場去隨便給人家套立場?
請問你了解事情嗎?

在知道全盤事情前可以不要就以自己立場出發來發言?
並且不是只有提出一個意見,請別隨便斷章取義

手上有食物而進圖書館或許是臨時的而不是故議的,請問有誰會買了東西然後就放在外面一小時後才拿回去的

但是我覺得請管理原訂十出來請裡這方法也不錯,請參考看看
 
  by X on 2012-05-05 10:51:00
我只是偶然點近來看留言版的學生,看到有同學因為飲料放在門口而被收掉而感到異常憤怒而留下情緒性的字眼,讓我有點看不下去。

個人認為,如果自己知道待會要去圖書館還買飲料,那麼為什麼不晚一點再買?或甚至可以自己攜帶環保杯將飲料裝載裡面也可以。

明知道這是圖書館規定,卻又要在入館前買飲料喝,然後又要詬病圖書館員遵照已公告之規定執行,這樣的思考模式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且提出「比如說先拿去集中放著,有去領回的就禁止借閱之類的」,試問,你敢領回去嗎?

再者,圖書館入口擺放一堆飲料實在是有礙觀瞻,看起來十分雜亂,每次入館看到門口的飲料都覺得很反感,況且,若是有人不慎把其中一杯打翻,地上又會黏黏的,誰又要負責清理?

誠如讀者服務處師長先前回覆的,新增這樣的一個空間尚有執行上的困難;反觀其他單位的圖書館,不論是市立或其他大學,似乎都沒有在館內安排一個類似的空間供擺放食物和飲料的,個人也質疑有設立這樣的一個空間的必要性。

我認為「便民服務」並不能無限上綱,但是為了避免莫名其妙的申訴,建議館方在中間取得平衡點。個人認為可以請圖書館館員公告在固定時間會出來整理、回收掉擺放在外面的飲料,請各位同學多加注意的公告,來避免這樣的糾紛。

希望我的建議有實質上的幫助,而非僅是為了發洩情緒而提出可行性很低的解決方案。
 
  by st on 2012-05-05 01:23:52
在這兩次留言中我一直在提出辦法,但是你們都一直否定,請問意義何在?
還有可以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不是打太極嗎?
如果將飲料送至教官室呢?
還有在浪費食物倒掉飲料之前都會先斟酌情況,看是否還是冰的或7分滿
這些方法都是我跟他校朋友詢問過後她們學校的做法,現在提出給你們參考

再說會將飲料放外面或許是逼不得已的,只是進去辦事然後就出來了,一整杯飲料都沒喝就被倒掉試問心情會如何?
再重申一次,不讓學生帶進去,又不准放外面,是要學生怎麼處理?
可以正面清楚回答我嗎?可以賠償我嗎?!